考试公告

2017桂林考德上教师群:251753285

来源: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时间:2017-12-01

四、交费
    

(一)收费标准。
    

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核定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函〔201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50元/人次
    

(二)交费方法。
    

网上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支付报名费。交费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交费的考生,可在打印当次考试准考证后到考区主管单位领取收费收据,未领取收费收据的不影响其考试。
    

五、准考证获取
    

考生可于2018年1月1日至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六、面试考核内容 
    

(一)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及代码见附件2。
    

(二)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有关面试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三)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的主管单位。
    

七、面试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报考2017年下半年新增科目的考生,需要进行2次抽题操作,第一次操作为分配考场,第二次操作为抽取并打印面试试题。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不参与抽题,按各考区有关要求执行,具体面试方式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主管单位。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附件1),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本次考试中,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构成犯罪将受到刑事处罚。
    

九、成绩查询及教师资格认定
    

(一)面试成绩公布日期为:2018年3月6日。
    

(二)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三)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其他未尽事宜,考生可咨询所报考区主管单位。考生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西教师资格考试网,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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