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河池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业教育类教师体检公告

来源:未知时间:2016-07-05


    2.县(市、区)招聘职位考生体检时间,具体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三)体检地点
    1.市直招聘职位体检地点:金城江城区指定体检的医疗体检机构。
    请参加市直招聘职位体检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时30分到河池市教育局大院(河池市金城中路441号)集中。
    2.县(市、区)招聘职位:具体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四)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地点
    1.市直招聘职位体检考生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河池市教育局601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并现场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
    2.县(市、区)招聘职位:具体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五)体检项目和标准
    1.体检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人〔2002〕154号)的体检标准及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统一使用市人社局印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
    2.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的30分钟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当日、当场复检的结论得出后,不能择日或另选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同级教育、人社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教育、人社部门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3.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处理。同时,由市级人社部门根据违纪事实,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
    (六)体检费用
    1.市直招聘职位考生体检费用按规定收取,预计每人320元,由考生自理。
    2.县(市、区)招聘职位:具体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激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实行封闭式体检,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和相关身份信息,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
    (四)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联系方式
    河池市教育局:0778-2107621
    各县(市、区)教育局:
    宜州市0778-3188460  罗城县0778-8220202
    环江县0778-8822720  南丹县0778-7238547
    天峨县0778-7831109  东兰县0778-6325450
    巴马县0778-6217733  凤山县0778-6816345
    大化县0778-5812120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市直单位)
      2.事业单位考生体检须知



河池市教育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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