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桂林市2016年广西选调生进入面试人员通告

来源:未知时间:2016-05-17

   《报名登记表》、《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外,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1份: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⑤参加“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名登记表》须考生亲笔签名确认,报名时有填写不完整的,要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
 (三)报送材料方式
所需资格审查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936室公务员管理科
邮政编码:541100
联系电话:0773-2825516、0773-2856219(传真)
未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市委组织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本通告发布后,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生面试公告将于2016年6月8日前在桂林党建网(网址:http∶//www.guilindj.gov.cn)上公布。
(二)达到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选调生职位报考人员(不含已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人选和放弃第一批面试资格的人员),可以参加选调生和公务员第二批职位报名;非选调生职位报考人员,不能参加选调生第二批职位报名。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5月16日

附件1桂林市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附件2: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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